关于200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 :2003-03-05    浏览次数 :5464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3]88号、学位中心[2003]7号文件,现将200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考试语种必须与相应学科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二)进行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农林经济管理、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等24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我校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需取得《同等学力人员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相应学科的《同等学力人员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二、报名时间

  3月20日至25日共6天,每天上午8�00至11�00分,下午13�30至16�00分。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内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三、报名地点

  浙江省设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温州医学院四个报名点。凡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考生均须在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条件: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学士学位获得者,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000年3月前获学士学位),且已通过我校的资格(指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的成绩)认定。

  2、资格审查:由考生本人填写《200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请下载)一式二份,并各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其中一份留我校存档,另一份交考生报名时使用,由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存档)。

  凡申请浙江大学学位的考生,请本人填好资格审查表后(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课程进修证书或进修结业证书)于规定的报名时间(3月20~25日)到报名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3、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浙江大学图书馆。报名采用考生现场报名、机读卡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和和考生图像信息的方式。

  4、异地报考:如考生因特殊情况需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须经其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务部门同意方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凡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须将填写好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初审,研究生教育科签字盖章后于报名前一个星期集中送校学位办审核盖章。

  五、考试时间

  2003年5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14�30至17�30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建筑学快速设计部分的考试由浙江大学组织,考试时间为5月24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六、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除英语、德语、法语、俄语、法学、经济学、临床医学使用第二版本、日语使用第三版本以外,其余学科使用第一版本。




                       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ΟΟ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