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增列2004年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上传时间 :2004-02-25    浏览次数 :4545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
  根据《浙江大学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暂行实施办法》(浙大发研[1999]146号)的有关规定,学院决定开展2004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现将有关申请和评审工作的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申请人填报《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并请本人将以下材料于3月15日前面交学院研究生科:
  1)《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2份;
  2)本人代表性成果有关复印材料 1份;
  3)近三年科研成果清单 1份;
  4)被SCI和EI收录的检索证明 1份;
  2.3月15日―3月17日,学院研究生科对申请人的《审批表》及相关申报材料逐一进行核实签字。
  3.3月17日之后(具体日期待定),按照《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科学位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对申请人进行审议,提出初审意见,经学科学位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学部学位委员会。
  4.学部学位委员会根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及学科建设实际需要,对申请人逐个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教师也可申请增列为硕士生指导教师(限指导工程硕士研究生),申报程序同上。


                    计算机学院与软件学院研究生科
                          2004年2月25日




    ★ 下载相关附件:2004年新增硕导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