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答部分考生问

上传时间 :2006-04-17    浏览次数 :6954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
1、调档政审是否要考生自己办理?
答:不需要。调档政审由学院研究生科向考生报考时网上填写的“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和“档案所在单位”发给调档政审函,由档案所在单位的党委或人事部门提供,不需要考生自己操作,档案由档案所在单位以纪要形式寄给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计算机与软件学院资料室魏丽华老师收 邮编:310027。
  拒绝接收由考生自己带给我们的政审回函和档案。考生可以协助我们提醒档案所在单位尽快办理调档政审工作,调档政审材料齐全的考生我们会定时公布网上,谢绝问讯。

2、调档政审要求何时截止?
答:要求档案所在单位在5月10日前将调档政审材料寄出。

3、应届毕业生的档案材料中目前没有毕业生登记表和最后的成绩单,是否一定要在5月10日前将档案寄出?
答: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可以到6月下旬,等毕业生材料齐全后一起寄给我们,也可以分开二次寄给(现有的档案材料先在5月10日前寄出,以后的补充材料6月下旬补寄)。但政审材料必须5月10日前寄出。

4、户口怎么办理?
答:凭入学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开学报到时根据学校保卫部的要求办理迁入手续。请考生不要着急,学院无法替你办理,遇到问题学院也无法替你解决,请自己想办法。学校保卫部电话:87932809。

5、我的协议书是否收到?
答:目前还有以下几位考生的协议书未收到,请抓紧办理。
准考证号       姓名    拟录取专业      拟录取类别
103356103351056    李智    计算机应用技术    定向
103356103351057    刘红刚   计算机应用技术    定向
103356921040329    赵冠男   计算机应用技术    定向
103356921040212    唐芳    计算机应用技术    自筹

6、自筹的助学贷款如何办理?
答:浙江大学有关助学贷款见文件(附件),还不清楚的考生请询问0571-87952603李老师。

    ★ 下载相关附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