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届研究生新生(含博士、硕士)户口迁移的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4-26浏览次数:3984

2007届研究生新生(含博士、硕士)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根据研究生院网站入学须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与软件学院研究生科
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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