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届研究生新生(含博士、硕士)户口迁移的说明

上传时间 :2007-04-26    浏览次数 :3976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
2007届研究生新生(含博士、硕士)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根据研究生院网站入学须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与软件学院研究生科
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