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就业中心通知

上传时间 :2007-05-23    浏览次数 :3919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
  一、出国的毕业生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录取通知书(或单位接收函),暂时没有的可提供申请出国的有关材料,如GRE、TOEFL、IELTS等成绩;2、从就业中心下载出国申请表,学院签署意见;3、空白协议书交回,已签约者需要与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二、确定需要延期毕业的学生,请将他们移至“延期毕业”工作表中;
  三、其他不确定去向的,一律作为待就业,有意向的请注明他们的意向单位;
  四、6月15日之前确定不能落实单位的,可申请延期就业,并将他们移至“延期就业”工作表中;
  五、对延期就业者,我们中心将在八月份底补开一次报到证。
  六、鉴于06年夏季毕业生凭接收函和保证书办理报到证出现不少问题,今年本中心不再提前开报到证,必须凭协议书或其他有关材料方可做就业方案。请知晓。
  又及:违约截止日期已过,除公务员、出国外,我中心不再受理违约申请,如果确实需要违约的,可在毕业后凭报到证、毕业证、解约函、接收函等材料去省教育发展中心(文二路与学院路交叉口以西100米)办理改派,手续方便。
  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手续时,须携带如下材料:1、毕业证书;2、身份证;3、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在附件中,可下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31号(学院路与万塘路之间)联系电话:0571-88912552,88912112(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