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7年浙江大学优秀辅导员的决定
浙大组〔2007〕19号
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各学院,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一年来,我校辅导员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16号文件,爱岗敬业,勤于创新,甘于奉献,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大学生健康成长、维护校园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学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关于印发<浙江大学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组〔2007〕10号)精神,经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全校公示,决定授予吴卫华等10位同志2007年“浙江大学优秀辅导员”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辅导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新的业绩。全体辅导员要以优秀辅导员为榜样,勤奋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我校学生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2007年浙江大学优秀辅导员名单
组织部 人事处 学工部 研工部 团委
2007年10月29日
附件:2007年浙江大学优秀辅导员名单
吴卫华 光华法学院
刘旭锦 人文学院
祝秀香 外语学院
姚 晨 理学院
俞徐海 机能学院
刘 翔 电气学院
赵颂平 信息学院
王 珏 环资学院
傅慧俊 动科学院
费兰兰 计算机学院
浙大组〔2007〕19号
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各学院,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一年来,我校辅导员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16号文件,爱岗敬业,勤于创新,甘于奉献,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大学生健康成长、维护校园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学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关于印发<浙江大学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组〔2007〕10号)精神,经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全校公示,决定授予吴卫华等10位同志2007年“浙江大学优秀辅导员”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辅导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新的业绩。全体辅导员要以优秀辅导员为榜样,勤奋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我校学生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2007年浙江大学优秀辅导员名单
组织部 人事处 学工部 研工部 团委
2007年10月29日
附件:2007年浙江大学优秀辅导员名单
吴卫华 光华法学院
刘旭锦 人文学院
祝秀香 外语学院
姚 晨 理学院
俞徐海 机能学院
刘 翔 电气学院
赵颂平 信息学院
王 珏 环资学院
傅慧俊 动科学院
费兰兰 计算机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