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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0年全日制 (项目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传时间 :2019-09-12    浏览次数 :3649    发布者:胡迪斐     部门: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0年全日制

(项目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


宁波市是国家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也是国家首个“中国制造2025”试点城市。浙江大学宁波校区是浙江大学与宁波市政府战略合作的办学机构,201881日,浙江大学与宁波市政府签署协议,决定深化市校合作,共建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分院已于2017年开始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面向产业的多工程领域交叉培养项目计划(以下简称“项目制”)介绍

项目制人才培养模式秉承“学科交叉团队培养、校企联动协同创新、项目牵引科教融合”理念,通过组建几支跨学科研发及师资队伍实现团队整合培养、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打造一体化校企协同创新体、承接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前沿或重大研发课题开辟一条科教深度融合教学模式,面向具体行业培养复合型、交叉型、创新性专业学位研究生。

打破传统的专业局限,面向某一具体行业,会聚校内外一流的应用型跨学科科研人才,以科研团队的组建带动跨学科师资队伍建设;瞄准行业前沿技术、核心环节与重大问题,加强团队成员之间的跨学科合作交流,助力团队成员联合开展项目申报、科研攻关。凝心聚力,以此整合、提升学科交叉团队整体的教学和研究生指导水平。

邀请行业龙头企业深度参与项目合作,以行(企)业重大研究课题及技术攻关项目为依托,集中校内科研人员、研究生、企业专家联合进行课题研究、项目攻关,搭建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校企协同创新及研究生训练平台。

以行(企)业重大课题研究为牵引,面向行(企)业实际需求,进一步深化科教融合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积极构建特色化课程教学体系,推进问题导向式、项目研究式课程教学方式改革;围绕行(企)业重大实际工程项目的设计开发、风险管控、生产销售、运行管理、维护服务等全流程环节开展专业实践训练,提升研究生解决复杂综合性工程项目建设问题的决策和行动能力。

二、招生领域及招生计划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领域名称

项目制名称

招生计划

统考计划

推免计划

机械

机械工程

智能装备与物联网技术

15

9

6

电子信息

控制工程

12

7

5

电子信息

计算机技术

智能网联汽车与大数据计算服务

12

7

5

电子信息

电子与通信工程

15

9

6


三、推免生申请事项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3. 有可能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外校推免生申请我院,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的要求,申请流程如下:

1.各专业领域申请截止时间同各领域所在院系:

领域名称

对应院系

通知网址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http://me.zju.edu.cn/mecn/2019/0821/c6202a1534912/page.htm

控制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学院

http://www.cse.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55842&object_id=1132878

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http://www.cs.zju.edu.cn/csen/27006/list.htm

电子与通信工程

信息与电子工程

学院

http://www.isee.zju.edu.cn/2019/0807/c21109a1408388/page.htm

特别提醒: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招生各领域申请截止日期和复试时间与各领域上述所在院系时间一致,不是工程师学院对应时间。

在各领域申请日期之内,通过我校研招网“浙江大学关于202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的通知”中的“免试申请网报入口”填写有关栏目并提交申请。如果申请内容有改变,可以自行在“状态查询”页面修改。请关注系统中学院留言并按留言要求填报和提交材料。注意: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查收邮件,以保证学院能够顺利联系你。

自本通知发布时间起,报名宁波分院项目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考生请查阅各领域所在院系报名通知,按所在院系要求进行报名,并在备注内说明报考宁波分院。特别注意,考生报名的同时须发邮件至mse168@zju.edu.cn说明个人信息及所报考宁波分院专业领域。邮件发送截止时间同各领域所在院系报名截止时间。复试名单确定、复试和录取办法按各领域所在院系要求进行。


报名时需上传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原件扫描件);成绩排名(教务部门盖章原件扫描件);发表论文、各类获奖、英语水平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注:申请材料的扫描件请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如果上传ZIP文件请清楚命名压缩包内各个文档,以便审阅。)

2.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推免生工作安排,9月份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在规定日期内尽早申请,已完成第一步并已被我院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以第一时间得到我院同意复试回复。

3.各专业领域考生复试时需携带的纸质材料及复试内容、复试办法同专业学院:(更新中)

领域名称

对应专业学院

通知网址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http://me.zju.edu.cn/mecn/tzgg_6202/list.htm

控制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学院

http://www.cse.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55842

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http://www.cs.zju.edu.cn/csen/zdts/list.htm

电子与通信工程

信息与电子工程

学院

http://www.isee.zju.edu.cn/21109/list.htm

(三)、浙江大学校内免试生申请我院办法按本校“关于推荐2020年免试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内容进行。到时请见研究生院招生网。

(四)、推免生复试录取

复试名单确定、复试和录取办法按各领域所在院系要求进行。

四、培养方式

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全日制(项目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采用学分制,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以项目制模式开展面向企业、复合交叉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执行项目制培养计划。每位研究生将进入合作企业进行为期六个月以上的专业实践训练,由企业导师和校内导师共同指导完成专业实践训练。

五、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通过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培养环节的考核,符合学院规定的专业实践要求,所取得科研成果达到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所在学科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浙江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并获得浙江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培养地点及食宿

教学和学生宿舍地点:浙江大学宁波校区(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住宿收费标准执行学校统一标准。

七、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邮箱:mse168@zju.edu.cn

咨询电话:0574-27830656

联系人:赵老师、杨老师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20199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