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公告

上传时间 :2020-05-04    浏览次数 :11479    发布者:胡迪斐     部门:


  1. 计划招生名额


1:计划招生名额表


  1. 委托招生名额

2:委托招生名额表

专业类别

招生名额

备注

电子信息-人工智能

50

定向扩招,软件学院(宁波)学籍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

2

移动智慧物联网项目

(工程师学院)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

2

先进材料与高端制造项目

(工程师学院)

电子信息-人工智能

10

人工智能药学项目

(工程师学院)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

4

NGICS大平台工业控制系统综合安全项目

(工程师学院)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

20

数据科学与工程项目

(工程师学院)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

24

网联汽车和大数据计算服务

(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工程师学院全日制(项目制)研究生培养地点为杭州的,住宿在工程师学院宿舍;宁波分院第一年开始住宿在宁波。

有关项目及导师团队介绍详见工程师学院网站招生相关通知公告:http://pi.zju.edu.cn/index.php?a=news_list&catid=136

http://pi.zju.edu.cn/index.php?c=Index&a=news_detail&id=3292


三、专业志愿表

今年的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在原招生计划基础上有较大变化,现根据我院复试考生实际情况制订《专业志愿表》,每位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填报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钉钉提交。

专业志愿表请见:“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的附件:

http://www.cs.zju.edu.cn/csen/2020/0430/c26739a2092230/page.htm


四、关于联培生
浙大城市学院、宁波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属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不注明联合培养。被录取的考生要签订与浙大城市学院、宁波理工学院的联合培养协议书。学院收到协议书后再发给录取通知书。


五、关于联系导师
1.《导师确认表》的提交时间见确认表中规定。导师按分配到的名额招生,研究生科不接收名额外的导师确认表,务请拟录取考生在联系导师时确认自己是否在导师名额内招生。

2.考生必须与导师作充分的沟通,并在充分了解导师的研究生培养情况、工作环境情况下选择确定导师,没有非常特殊的原因,今后不能提出更换导师的要求。

3.强军计划、士兵计划、少民计划、单独考试考生联系导师原则上没有时间要求,也不占导师招生名额,但希望录取后能积极联系确定导师,并告知学院研究生科。

4.导师名单请关注学院网站:http://www.cs.zju.edu.cn/csen/2020/0319/c27006a1986346/page.htm


六、复试流程和要求

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面试考生须知(简称“考生须知”):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206212

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s.zju.edu.cn/yjszs/index.php)、计算机学院网站(www.cs.zju.edu.cn)中相关通知公告。

考生在完成考生须知”的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等项工作时,还需准备复试材料:

  1. 计算机类复试考生需每人准备复试陈述PDF文件,推荐尺寸比例16:9,每页应有页码,用于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就个人在专业知识学习、科研与项目训练、编程能力、社会实践、研究志向与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陈述(8-9分钟,其中含1-2分钟的英文口语表述)。所表述的英文内容可以是专业相关或考生希望向复试专家陈述的内容。建议复试陈述PDF文件不超过20页,以“准考证号-考生姓名-复试”命名,在58日中午1200通过钉钉提交终稿。复试过程中,由复试小组秘书协助播放翻页复试陈述PDF文件

另外可将大学学习成绩单、论文、作品、科研成果、证书等补充材料整理组织成一个PDF文件,篇幅不超过20页,以便复试专家在复试室现场查阅;补充材料以“准考证号-考生姓名-补充材料”命名,在58日中午1200通过钉钉提交终稿。补充材料在复试当天,由复试小组秘书提交给复试小组专家。考虑到面试时间因素,补充材料所包含内容一般无法由考生现场陈述。因此,补充材料中重要内容建议考生放入复试陈述PDF文件。

提交《专业志愿表》,以“准考证号-考生姓名-专业志愿表”命名,在58日中午1200通过钉钉提交终稿。


  1. 设计类复试考生需准备的材料请按邮件通知中要求的方式提交。


复试过程按考生须知要求进行,按照复试专家组要求(视频面试过程中当面提出或工作秘书转达)完成,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为20分钟,听从现场工作秘书安排。


七、复试考生分组与复试时间

复试考生的分组情况各位考生以收到考生须知”中工作秘书发送的消息为准。

复试时间:510日(星期天)全天,511日(视复试进展安排),每位考生的复试具体时间听从工作秘书安排。


报考工程师学院的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在此期间复试考生务必及时关注通知、消息、电话、邮件等。



附件:导师确认表.docx




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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