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上传时间 :2022-04-27    浏览次数 :7785    发布者:陈丹     部门: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审议通过,2022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2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长:陈刚、彭列平

副组长:巫英才、陈丽

 员:郑小林、单珏慧、肖俊、孙凌云、何水兵、高云君、冯结青、常瑞、陈丹

申诉联系人:吴志航

申诉联系邮箱:wuzh@zju.edu.cn

申诉联系电话:0571-87953206

地址:浙大玉泉校区曹主103办公室

2.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学院各研究所负责研究生教育的所长(副所长)及学院部分德育导师组成,负责制定复试考核办法、工作流程,组织复试考核工作。

3.复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副教授(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专家组成,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

鉴于疫情防控的复杂形势,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安全,除秋季硕博连读生外,其他博士复试均采用钉钉(DingTalk)双机位视频形式。受远程复试方式限制,原定全日制普博招生中的笔试部分将放在视频复试过程中进行相应专业知识与水平考查。钉钉复试流程和要求参照浙江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每位考生的复试具体时间听从复试秘书安排。具体地点以复试秘书通知为准。

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如下:

时间

类型

形式

424-28

秋硕博

线下(具体地点以复试秘书通知为准)

427

专项普博

钉钉

428

设计类-全日制普博

钉钉

59-13

计算机、网安类全日制普博(计科、软工、人工智能、网安、电子信息)

钉钉(具体时间以复试秘书通知为准)

时间若有调整,后续将会提前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

三、复试名单

全日制普博复试名单详见前期公示:http://www.cs.zju.edu.cn/csen/2022/0107/c27011a2473814/page.htm

四、资格审查

秋硕博请携带准考证(系统下载)、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线下复试。

全日制普博生请于复试前两天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照片钉钉递交给复试秘书:

1.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信网)、学位(学位网)查询结果(若无,需提供认证报告);

3.         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         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见附件);

5.         在读博士研究生提供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         现役军人审查所在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 

五、复试材料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志趣、科学素养等)考核等。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包含考生复试陈述和专家提问考查。每位考生须准备复试陈述PPT(建议不超过30页,每页应有页码,推荐尺寸比例16:9),用于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就个人学习、研究或工程经历、成果、获奖、研究志向与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陈述(8-15分钟左右,含1-3分钟左右英语口语表述,其内容可以是专业相关或考生希望向专家陈述的内容)

设计类考生具体复试材料准备听从复试秘书通知安排。

六、录取原则

学院将结合考生复试成绩和招生指标,遵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处审定。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于专项计划考生,学院将上报复试结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录取名单。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经允许在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2022525日前将体检表扫描成电子版通过表单上传(表单链接详见后续更新)。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八、其它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党委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或未按照要求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科联系方式:

电话:057187952410  邮箱:cs_yjsk@zju.edu.cn

在此期间复试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学院通知、钉钉消息、电话等。考生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视同放弃。

 

附件: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