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上传时间 :2023-04-26    浏览次数 :9183    发布者:李宏庆     部门: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我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计算机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长:陈刚、彭列平

副组长:巫英才、陈丽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尹建伟、任奎、庄越挺、孙守迁、孙凌云、李宏庆、杨小虎、杨易、吴飞、

陈璞、金海燕、周昆、单珏慧、潘纲

申诉联系人:吴志航

申诉联系邮箱:wuzh@zju.edu.cn

申诉联系电话:0571-87953206

地址:浙大玉泉校区曹主103办公室

2.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设主任1名,成员由学院各研究所负责人和1名研究生德育导师组成,负责制定复试考核办法、工作流程,组织复试考核工作。

3.复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副教授(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专家组成,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

 

二、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形式

本次复试原则上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报考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在紫金港校区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及要求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志趣、科学素养等)考核以及体格检查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考核

复试考核小组综合考查考生外国语运用能力、学科知识运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

3)复试材料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包含考生复试陈述和专家提问考查。每位考生须准备复试陈述PPT(建议不超过30页,每页应有页码,推荐尺寸比例16:9),用于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就个人学习、研究或工程经历、成果、获奖、研究志向与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陈述(8-15分钟左右,含1-3分钟左右英语口语表述,其内容可以是专业相关或考生希望向专家陈述的内容)。

请于581800PPT提交给本组的复试工作秘书,另外请自带U盘备份。

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作品、科研成果、证书等补充纸质材料并按顺序整理,复试时交给复试专家查阅。

专家组成员按统一标准分别独立给分,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3.资格审查

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按通知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

全日制普博生资格审查安排如下:

1)资格审查时间:202358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30

2)资格审查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曹光彪主楼218会议室。

3)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查验原件);

②准考证(查验原件,报名系统内打印)

 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留存原件,附件下载);

④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在线认证报告(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查验原件);

⑤境外获得的学位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⑥在读博士研究生提供培养单位同意报考意见的证明;现役军人提供所在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注:

1)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现场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交给工作人员。

2)复试期间外校考生可以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无需提前预约。

3)研究生招生处对拟录取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于伪造证书和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4.复试时间

时间

类型

校区

423-26

秋硕博

线下

(具体地点以复试秘书通知为准)

59

设计类全日制普博/网安类全日制普博

杭州,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玉泉校区

59-11

计算机类全日制普博(计科、软工、人工智能、电子信息)、专项计划普博

杭州,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面试考生分组情况、具体复试地点请见后续钉钉群通知。

 

三、复试名单

全日制普博复试名单详见前期公示:2023秋全日制普博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公示 (zju.edu.cn)

 

四、复试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成绩=面试成绩

普博综合成绩=初审成绩×20%+复试成绩×80%

硕转博综合成绩=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

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复试录取方案,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情况、复试成绩、报考志愿、导师拟接收名额及考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结果经审核后将及时在钉钉群发布。

录取条件如下: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被录取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1-4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应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要求和招生指标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请于

2023530前将体检表扫描成电子版通过表单上传(表单链接详见后续更新或钉钉群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六、调档审查

由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全面审查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其他

1.复试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学院通知、钉钉消息、短信、电话等。

2.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作自动放弃;

3.谢绝考生家长陪同;

4.请考生根据复试安排及时确定行程及预订住宿并提前熟悉复试考场;

5.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应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6.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关于做好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附件: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pdf

 

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

202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