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上传时间 :2025-05-13    浏览次数 :10    发布者:李宏庆     部门:研究生科

根据浙江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和相关文件要求,2025年我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我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任奎、胡昱东 

副组长: 杨易、陈璞

成 员: 尹建伟、孙守迁、孙凌云、陈丽、巫英才、杨小虎、周昆、潘纲、秦湛、高云君、肖俊、李宏庆、金海燕

申诉联系人:吴志航(联系电话:0571-87953206;电子邮箱:wuzh@zju.edu.cn;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曹光彪主楼103办公室)

二、复试分数线

资格审查通过且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80分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附后。

三、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考生需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5519日下午1300-1330

资格复审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月牙楼3303会议室

资格复审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查验的相关材料如下:

1.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其中应届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提交,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官方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

4.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四、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交给工作人员。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一)复试具体内容: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包括设计专业理论、设计前沿和设计基础表达     

2)笔试时间:2025519日下午13:30-15:00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基本政治态度和道德品质、英语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2025519日下午15:15开始

笔试和面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月牙楼3303会议室

3.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百分制)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35%+面试成绩(满分100*65%

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复试有关具体安排:

复试所需材料:

1)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包含考生面试陈述和专家提问考查。每位考生需要准备PPT(建议不超过20页,每页应有页码,推荐尺寸比例16:9),在复试过程中就个人学习、研究或工程经历、成果、获奖、研究志向与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陈述(10分钟左右,含2分钟左右英语口语表述,其内容可以是专业相关或考生希望向专家陈述的内容)。

届时会建钉钉群,请于51818:00前将PPT提交给复试秘书,另外请自带U盘备份。

2)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证书等补充纸质材料并按顺序整理(一式五份),复试时交给复试专家查阅。

五、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被拟录取后自行去我校校医院或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525前扫描成电子版发至邮箱:wucf@zju.edu.cn,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研究生科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71-87952410

六、拟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所有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满分150/1.5*65% + 复试成绩*35%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不予录取。

         4.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考试和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附件: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考生编号

姓名

初试总成绩

报考专业

103352025020113

薛人瑞

100

设计学

103352025020111

偉綸

99

设计学

103352025020042

彭梓俊

105

设计学

103352025020072

叶翔

111

设计学

103352025020043

97

设计学

103352025020112

任婧妍

109

设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