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上报准确的新生名单,同时也为了规范研究生管理,要求2005年春季、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入校对个人信息进行维护。
维护内容: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籍贯、个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婚况、家庭成员信息、家庭地址、家庭联系电话及个人简历。
维护办法:从研究生院主页进入《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登录(校内外、校内)》,登录后,进入《修改个人信息》,对个人信息进行维护,修改后保存即可。
注意事项:
1、“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婚况、个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家庭地址和个人简历”不得为空。“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应当相对应。
2、“家庭成员”信息中,父母及已婚者的配偶信息必填。父母不在世的填“已故”。父母是农民的,工作单位填“务农”,父母现没有工作的填“已退休”或“待岗”。
3、“家庭地址”指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家庭住址,已婚者可以填配偶户口所在地的家庭住址(双方均为在校生的填写本人父母家庭住址)。应当填写完整,如**省**市(县)**街道(路、乡)**号楼(自然村)**单元(组)**号,邮编,能够收到邮件的地址。
4、“家庭电话”(如有)应当填写包括区号的电话号码或家人的手机号码。
5、“火车到站名称”限于可以享受乘火车减价优待的同学填写。即享受普奖的研究生,其家庭地址在杭州市以外且火车可以到达的(此信息将作为向学校申请购买火车减价证的统计依据)。
6、姓名、性别不允许自行修改。如系统中信息有误必须改动的,应当提交申请。姓名、性别错误改正由学院核实证明、改名字由派出所出具改名证明后,到研究生管理处办理。
7、新生个人信息维护期限:2005年9月13日-10月5日。
8、在新生注册时,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检查信息维护状况,未进行信息维护的新生要补录,否则不予注册。
研究生管理处
2005年9月13日
维护内容: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籍贯、个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婚况、家庭成员信息、家庭地址、家庭联系电话及个人简历。
维护办法:从研究生院主页进入《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登录(校内外、校内)》,登录后,进入《修改个人信息》,对个人信息进行维护,修改后保存即可。
注意事项:
1、“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婚况、个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家庭地址和个人简历”不得为空。“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应当相对应。
2、“家庭成员”信息中,父母及已婚者的配偶信息必填。父母不在世的填“已故”。父母是农民的,工作单位填“务农”,父母现没有工作的填“已退休”或“待岗”。
3、“家庭地址”指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家庭住址,已婚者可以填配偶户口所在地的家庭住址(双方均为在校生的填写本人父母家庭住址)。应当填写完整,如**省**市(县)**街道(路、乡)**号楼(自然村)**单元(组)**号,邮编,能够收到邮件的地址。
4、“家庭电话”(如有)应当填写包括区号的电话号码或家人的手机号码。
5、“火车到站名称”限于可以享受乘火车减价优待的同学填写。即享受普奖的研究生,其家庭地址在杭州市以外且火车可以到达的(此信息将作为向学校申请购买火车减价证的统计依据)。
6、姓名、性别不允许自行修改。如系统中信息有误必须改动的,应当提交申请。姓名、性别错误改正由学院核实证明、改名字由派出所出具改名证明后,到研究生管理处办理。
7、新生个人信息维护期限:2005年9月13日-10月5日。
8、在新生注册时,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检查信息维护状况,未进行信息维护的新生要补录,否则不予注册。
研究生管理处
2005年9月13日